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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2月頒佈《藥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經2017年修訂),該辦法規"的中文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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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2月頒佈《藥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經2017年修訂),該辦法規定申領《藥品經營許可證》 的程序,以及有關藥品批發企業或藥品零售企業的管理系統、人員、設施等方面的要求和 資格。《藥品經營許可證》的有效期為五年,應當在屆滿日期前六個月申請換發。
根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重組併入國家食藥監總局)於1999年頒佈並於2000年1月 生效的《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辦法(試行)》及《處方藥與非處方藥流通管理暫行規定 (試行)》,藥物分成處方藥與非處方藥。處方藥必須憑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處方才可調 配、購買和使用。此外,處方藥只准在專業性醫藥報刊進行廣告宣傳。非處方藥分為甲、 乙兩類,不需要處方即可購買和使用,經相關政府機構審批可以在大眾傳播媒介進行廣告 宣傳。經營處方藥及╱或非處方藥的批發企業和經營處方藥及╱或甲類非處方藥的零售企
業必須具有《藥品經營許可證》。
根據國家食藥監總局於2007年1月頒佈並於2007年5月生效的《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 法》,藥品生產、經營企業、醫療機構應當對其生產、經營、使用的藥品質量負責。處方藥 的經營受該等規則的嚴格規管。藥品零售企業憑有效處方銷售處方藥,企
中文
年2月颁布《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经2017年修订),该办法规定申领《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程序,以及有关药品批发企业或药品零售企业的管理系统、人员、设施等方面的要求和资格。《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五年,应当在届满日期前六个月申请换发。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组并入国家食药监总局)于1999年颁布并于2000年1月生效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及《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试行)》,药物分成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此外,处方药只准在专业性医药报刊进行广告宣传。非处方药分为甲、乙两类,不需要处方即可购买和使用,经相关政府机构审批可以在大众传播媒介进行广告宣传。经营处方药及╱或非处方药的批发企业和经营处方药及╱或甲类非处方药的零售企
业必须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
根据国家食药监总局于2007年1月颁布并于2007年5月生效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应当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药品质量负责。处方药的经营受该等规则的严格规管。药品零售企业凭有效处方销售处方药,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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