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成員 1.1 審計委員會須由董事會委任,且須由最少三名成員("的中文翻譯
【 繁體中文 】
1. 成員
1.1 審計委員會須由董事會委任,且須由最少三名成員(「成員」)組成。
1.2 成員須全部由非執行董事組成,當中過半數成員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及最少一名
具備合適專業資格或會計或相關財務管理專長之獨立非執行董事。
1.3 審計委員會之主席(「主席」)須由董事會委任,並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1.4 公司現有核數公司前合夥人於(a)不再為該公司合夥人之日;或(b)不再於該公司
享有任何財務利益之日(以日期較後者為準)起計一年期間內不得出任成員。
1.5 成員的委任年期由董事會於委任時決定。
2. 秘書
2.1 審計委員會之秘書由公司秘書擔任。
2.2 審計委員會可不時委任其他任何具備合適資格及經驗之人士為審計委員會之秘
書。
3. 會議
3.1 審計委員會每年最少須舉行兩次會議。公司之外聘核數師如認為有需要,可向主
席要求舉行會議。
3.2 除經成員另為同意外,任何會議之通知(包括舉行會議的地點、日期及時間)最
少須於該會議舉行前 14 天向成員及其他需要參會的人員發出,除非全體成員一
2
致通過豁免該通知。倘續會於 14 天內舉行,則任何續會毋須作出通知。
3.3 審計委員會會
【 中文 】
1.成员
1.1审计委员会须由董事会委任,且须由最少三名成员(「成员」)组成。
1.2成员须全部由非执行董事组成,当中过半数成员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及最少一名
具备合适专业资格或会计或相关财务管理专长之独立非执行董事。
1.3审计委员会之主席(「主席」)须由董事会委任,并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1.4公司现有核数公司前合伙人于(a)不再为该公司合伙人之日;或(b)不再于该公司
享有任何财务利益之日(以日期较后者为准)起计一年期间内不得出任成员。
1.5成员的委任年期由董事会于委任时决定。
2.秘书
2.1审计委员会之秘书由公司秘书担任。
2.2审计委员会可不时委任其他任何具备合适资格及经验之人士为审计委员会之秘
书。
3.会议
3.1审计委员会每年最少须举行两次会议。公司之外聘核数师如认为有需要,可向主
席要求举行会议。
3.2除经成员另为同意外,任何会议之通知(包括举行会议的地点、日期及时间)最
少须于该会议举行前14天向成员及其他需要参会的人员发出,除非全体成员一
2
致通过豁免该通知。倘续会于14天内举行,则任何续会毋须作出通知。
3.3审计委员会会